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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聘人员签订“短聘期”协议相关事宜的通知

发布者:科研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3-09-18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
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《吉林大学新聘人员“短聘期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发﹝2013184)的相关规定,学校将于近期与2013年新聘人员签订“短聘期”协议,具体事宜如下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2013年学校全民所有制编制范围内新聘用的教师、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,不包括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的引进人才、海外博士引进计划A类层次入选人员。医学部2013年拟聘人员协议签订事宜将另行通知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(一)“短聘期”协议书一式三份(具体见附件),用A4纸打印,无需装订。

(二)各单位于925下班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短聘期协议书提交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(行政楼812室),同时提供本单位新聘人员电子版本的半身免冠照片一张(办理工作证件使用)。

附件:《吉林大学新聘教职工“短聘期”协议书》

人:王天一南旭良

联系电话:85166282 85166812

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

2013918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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